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窦成章:访电影《窦娥奇冤》编剧李以省

2016/9/6 14:12:35      阅读6698次

  

 

      昨天上午,窦氏文化网的窦成章带着窦氏宗亲的一些疑问,到电影《窦娥奇冤》编剧李以省下榻的焦作影视城宾馆进行了交流沟通。
 

    问:该剧为何将窦娥的父亲写为“周天章”而不是关汉卿笔下的“窦天章”?

 

    答:该剧是根据“东海孝妇”这一古老的民间传说故事而编剧的。“东海孝妇”窦娥本名周青,出自《列女传》一书,窦娥的父亲姓“周”了。

 

     问:为何关汉卿笔下的窦娥父亲的名字是“窦天章”呢?

 

     答:关汉卿所写的《窦娥冤》是一部文学作品,文学作品是可以改编再创作,他是根据剧情需要,将“窦娥”的父亲写为“窦天章”的。

 

     问:《窦娥奇冤》这部电影为何不将“窦娥”的父亲写为“窦天章”呢?

 

     答:电影《窦娥奇冤》是根据“东海孝妇”《列女传》创作的,而不是根据元代杂剧《窦娥冤》创作的。


      “东海孝妇”不仅是一个传说,而且也是一个真实的故事,现在郯城县窦娥的墓至今还保存完好,《窦娥奇冤》开机仪式举行时,所有的参与人员还到窦娥的墓前,举行了祭拜。

 

      问:据我所知在江苏的东海县也有一座窦娥墓,哪一个属于真实的呢?

 

      答:郯城和东海过去都属于东海郡,又称郯郡。西汉时管辖临沂与江苏省东北部一带,属徐州。东海的窦娥墓疑似衣冠冢。

 

      问:据媒体报道,《窦娥奇冤》这部电影本月9号就要杀青。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,大家的疑问比较大。

 

      答:这部电影属于小电影,9号完不成,计划在本月16号杀青。

 

      问:杀青后,什么时间举行首映式?在什么地方举行?我们窦氏家族如果想参加首映式,如何参加?

 

       答:我们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进行后期的剪辑制作,然后分别在临沂、济南、北京举行首映式。如果你们姓窦的想参加,可以与我们联系。

 

      最后,我向他说,我们姓窦的和你们姓李的,在历史上渊源也很深,李世民的母亲就姓窦,是窦皇后,是国母。

 

 

编者注:
一、东海孝妇:
 (一)郯城说法:据史料上记载,汉时的东海郡郡治就是现在的临沂市郯城县,那么窦娥的原型东海县寡妇周青确乎是有此人了。现郯城县城东南方有一座很大的坟墓称作孝妇冢,葬的大约就是周青的尸骨。最初的孝妇冢只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土丘,直到清初才得以重修,旁边还立着康熙皇帝题写的碑文。自从元时关汉卿著名的《感天动地窦娥冤》问世后,东海孝妇也跟着出了名。根据民间的传说,周青在临死之前,曾说过“如果婆婆不是她杀的,白血冒三尺,”,结果死的时候,果真是白血三尺,她流的是白血,现郯城县南有村名“白血汪”,后因名称不吉利,遂改名为“郯南村”。

(二)东海县说法:东海郡为连云港的古称,在东海郡被废之后,东海县仍然存在至今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朝阳街道作过东海县的县治。
    在东海孝妇死后三年,这里就建立起了东海孝妇祠,以及东海孝妇冢,但二者都在文革时候被破坏。如今,在原址上,有关方面重建了东海孝妇祠。“汉东海孝妇祠”,是海属地区470多座寺庙道观中历史最悠久、香火最旺盛的之一。窦娥的故事由于元关汉卿的戏剧《窦娥冤》唱响大江南北以后,更是家喻户晓。

二、《列女传》
  《东海孝妇》是《列女传》中的一篇。(疑为《搜神记》所载)
   原文:
   汉时,东海孝妇养姑甚谨。姑曰:“妇养我勤苦。我已老,何惜余年,久累年少。”遂自缢死。其女告官云:“妇杀我母。”官收系之,拷掠毒治。孝妇不堪苦楚,自诬服之。时于公为狱吏,曰:“此妇养姑十余年,以孝闻彻,必不杀也。”太守不听。于公争不得理,抱其狱词,哭于府而去。
自后郡中枯旱,三年不雨。后太守至,于公曰:“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枉杀之,咎当在此。”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,因表其墓。天立雨,岁大熟。
长老传云:“孝妇名周青。青将死,车载十丈竹竿,以悬五幡。立誓于众曰:‘青若有罪,愿杀,血当顺下;青若枉死,血当逆流。’既行刑已,其血青黄,缘幡竹而上标,又缘幡而下云。”
   译文:
   汉朝时候,东海郡有一个孝顺的媳妇,奉养婆婆十分恭谨。婆婆说:“媳妇奉养我勤劳辛苦。我已经老了,何必吝惜剩下的年月,长久连累年轻人呢?”就上吊自杀了。她的女儿告状到官府说:“媳妇杀死我母亲。”官府拘捕了孝妇,酷刑拷打,非常狠毒。孝妇受不住酷刑的苦楚,被迫供认承受被诬陷的罪名。当时于公当狱吏,说:“这个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,因为孝顺,名声传遍四方,必定不会杀害婆婆。”太守不听他的意见。于公争辩,意见还是没有得到采纳,他抱着定案的文书,从官府哭着离开了。从此以后,东海郡遭大旱灾,三年不下雨。后任太守到职,于公说:“孝妇不该死,前任太守冤枉杀了他,灾祸应当是从这里来的。”太守立即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坟墓,于是在她的墓上设立标志作为表彰。天上立刻下起雨来,这一年庄稼大丰收。当地老年人传说,孝妇名叫周青。周青即将被杀死时,在车上插着十丈长的竹竿,竹竿上悬挂五色旗帜。她当众立下誓言说:“我周青如果有罪,情愿被杀,我的血就会顺着竹竿流下;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,血就会沿着竹竿倒流上去。”行刑以后,她的血呈青黄色,沿着旗竿倒流上顶端,又顺着旗帜流下来。

三、《汉书》
    原文:
    东海有孝妇,少寡,亡子,养姑甚谨。姑欲嫁之,终不肯。姑谓邻人曰:“孝妇事我勤苦,哀其亡子守寡。我老,久累丁壮,奈何?”其后,姑自经死。姑女告吏:“妇杀我母。”吏捕孝妇。孝妇辞不杀姑,吏验治①,孝妇自诬服。具狱②上府,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,以孝闻,必不杀也。太守不听,于公争之,弗能得。乃抱其具狱,哭于府上,因辞疾去。太守竟论杀孝妇。郡中枯旱三年。后太守至,卜筮③其故,于公曰:“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强断之,咨当在是乎?”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,因表其墓,天立大雨,岁孰。郡中以此益敬重于公。
注释
①验治:严刑拷问
②具狱:定罪结案
③占筮(shì):古时占卜,用龟甲称卜,用蓍草称筮
    翻译:
    汉朝时,东海有一个孝妇,很早就死了丈夫,又没有儿子,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,婆婆想让她再嫁,但她坚决不肯。婆婆对邻人说:“媳妇侍候我实在辛苦,可怜她失去儿子又守了寡。我老了,拖累年轻人太久了,怎么办呢?”后来,婆婆就上吊自杀了。她的女儿就到官府告状说:“那妇人杀了我母亲。”官府就拘捕了孝妇,用刑具拷打惩处她,孝妇实在受不了那种痛苦,违心地被迫承认自己有罪。当时于公担任狱吏,认为这个妇人赡养婆婆十多年,以孝顺而出名,一定不会杀人。太守不接受他的意见,于公争辩而不被理会,就抱着那案件的供词在太守住所痛哭后离去。太守最后杀了那妇人。孝妇被杀后,郡中大旱,三年没有下过雨。后任太守到任后,于公说:“孝妇不应当被判死刑,前任太守冤杀了她,过失就在这里。”于是太守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墓,在墓前刻石,表彰她的德行,天立即下起雨来,当年获得丰收。从此人们非常敬重于公。

四、窦天章与周天章
    元代大杂剧家关汉卿据此创作了戏剧《窦娥冤》这一千古名著,使东海孝妇的形象流传更加广泛。由于关汉卿戏剧的影响,东海孝妇由周青改成了窦氏。
    最早出现孝妇为窦氏的,是明成化十五年(1479)朐山县令刘昭所著《汉东海孝妇窦氏祠记》云:“孝妇东海人姓窦氏”。
    更具体提到窦娥的,见于清《云台新志.程学桓云台诸山游记》:“此去二十里为窦娥坟,古芳可吊”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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